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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氏的心情十分复杂,既希望自家男人走了,她好施展大计;又怕留下自己孤身一人……
过了许久,隋氏才笑容僵硬的道:“当家的,眼看着天就要凉了,何不等明年开春再去?再说,如今我有孕在身,你不在家,我好生害怕。”
江志却早已打定了主意,且银子都交出去了,哪里能退让?当即大手一挥道:“读书求学是何等要紧的事,哪里耽搁得起!就是入了秋才好呢,登山远眺,红枫遍地,更有一番滋味。”
倒也不算托词,上月就有几位同窗邀他同往的,只不过他手头还有几本书没抄完,时间不凑巧,这才拖到现在。
如今既得了空,自然该抓紧时间启程的,不然等隋氏月份大了,他更脱不开身。这会儿早走,差不多就能赶在生产之前回来,也算两不耽误。
见隋氏和胭脂都没言语,江志算了下时间,想了又想,这才很有些肉痛的道:“你身子不便,胭脂又是姑娘,不该太过劳累,这样吧,赶明儿先去找人牙子,买个手脚麻利的使唤丫头来罢。”
一听又要花钱,隋氏只觉得心尖儿都木了,可转念一想,若是不雇丫头,回头自己真有个什么,胭脂那浪蹄子是必然指望不上的。若有个丫头,也是个臂膀,来日那事儿要是发作起来……
左右花的不是自己的钱,买就买!
胭脂却觉得这主意不错。
反正那些钱无论如何都花不到自己身上,买个丫头也好,自己也能轻省些。
隋氏素性张扬,晚饭过后便收拾的整整齐齐去村里逛去,不出一个时辰,全村上下都知道江志心疼媳妇,要买个丫头伺候。
且不说多少人艳羡不已,却是有更多人唏嘘无限,只说原配命苦,生前没捞着好,死后男人却对着那妖精铺张……
次日一大早,江志就出门会友,商议出行的事情去了。
胭脂刚收拾了朱嫂子帮忙做的两身衣裳,还有自己这几天起早贪黑绣的几十张手帕子出门,就见一个四十来岁的老妈子领着几个黑瘦的小丫头进来,隋氏穿了身平时舍不得穿的鲜亮衣裳,正坐在院中央嗑瓜子。
见她出来,那老妈子眼珠子都亮了,只盯着上上下下看个不住。
隋氏最爱当着人显摆,当即抖开手中那条大红的手帕子,拿腔捏调的说:“呦,胭脂,进城去呀?别忘了替我跟虎子问好,得空也常家来看看,我还怪想他的。”
胭脂哪里愿意搭理,哼都不哼一声,只路过那老妈子身边时,对方竟意外的赔笑上前,“这位就是大姑娘吧?啧啧,真真儿的好模样,不是老婆子我胡诌,这走了十里八乡,多少个州府,算上那些个财主、官老爷的后宅,我也是常去的,没有一个比得过大姑娘!瞧瞧这身段儿,这手脚,叫胭脂?呦,这名儿真好!”
说话的时候,她一双小三角眼还不住的往胭脂身上打量,里头带了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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