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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鹊没想到施弥明还在想“效率”的事情,完全没融入暧昧的氛围。
李鹊没好气地拒绝:“我们去逛街看戏吃饭很容易碰到网友的。现在网友火眼金睛,一个个比福尔摩斯还厉害,我们要是同一天的素材分批发出,根本瞒不过他们。到时候舆论反噬,你别哭。”
施弥明听见这句话,笑道:“这么讲,我们还得定时定量晒恩爱?”
“本来就是该这样。”李鹊说,“但也不用次次出动狗仔队这么兴师动众。”
没等施弥明答应,李鹊就拍拍掌说:“这样吧,我定时定候多‘约会’不就好了?”
施弥明看着李鹊闪闪发亮的眼珠,没有拒绝。
李鹊自感进度往前推了一截,十分满意:以我李公子的魅力,多约会几次,别说施弥明,就是施耐庵都要迷上我!
恶毒男配,就是这么自信。
他其实也不知如何追人,但以他这盲目的自信来看,自觉只要多刷脸,就能刷好感度。
因此,他想:要把施弥明搞到手,那肯定不能像以往一样过“时差”生活,还是得多见面,才能培养感情。
因此,素来睡到自然醒的李鹊毅然决然地给自己定闹钟。
他也不是不能早起的,次次去时装周,都得早期弄妆发。
李鹊现在便把施弥明的优先级从“每个月给我五百万的怨种老公”提升到“我愿意为之花五百万的高奢大秀”的级别。
李鹊一早起来,洗了脸梳了头,衣袖喷香水,步伐轻盈地下楼,果然看到施弥明已在吃他万年不变的清粥小菜。
李鹊一边吐槽:这样不行的,精制碳水太多蛋白质不够,但一边看施弥明这无懈可击的身材和皮肤状态,不禁难受起来:最恨天生丽质的男人了!
李鹊原本还会有时候惊讶于自己的心胸狭隘,现在已经接受良好了:没办法,我是恶毒男配,我也不想的。
李鹊这么早起来,让施弥明稍微有些吃惊:“今天起这么早?”
“我最近决定要每天早起。”李鹊说,“对身体好。”
施弥明倒不怀疑有诈,毕竟,李鹊的生活风尚是一天一个样的——前天说要喝有机牧场牛奶,后天就突然宣布自己乳糖不耐受,前天说要天天跑步,明天就说有氧运动加速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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