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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荣辱(第3页)

接着向祝缨解释:不是信不过三郎人品,三郎也是个年轻人,能照顾得了花姐就已经很了。豪门女婿并不好做!三郎自己也要当心的。

写到后来,于妙妙的条理就没有那么清楚了,完全是想到哪儿就写到哪儿。

从信中,祝缨得知了于妙妙不选一个老实纯朴的小孩子养熟而要选朱丁旺的原因。于妙妙说,老实纯朴是个好词,但是对自己老实纯朴,对亲生父母难道就会绝情?与亲生父母恩情过厚,以后就是打不清的官司。招赘祝缨,祝缨叫她一声“娘”,抱个同姓的嗣子,人家有娘有岳母的,于妙妙算个什么呢?妾生的孩子还要给生母在家里争个位置,何况这样的族人?

朱丁旺就正好,虽然性子孤僻了些,但是同样跟亲生父母不亲。至少能保证朱丁旺不会再认回亲生父母,如此一来,于妙妙自认也就对得起过世的丈夫、儿子了。于妙妙也不担心“日后”他对自己不孝顺,她连老天的辱都不肯受了,更不会受嗣子的辱了。

她说:我为朱家撑了近二十年,对得起朱家了。我死了,他朱家以后再怎么样,可也怪不到我的头上了。我能做的都做了,比他们朱家男人做得都多。我累了,倦了。不过是拼个命气罢了,以前拼我的,现在就让朱家自己拼吧。老天要是看朱家还有余福还能存续下去,朱家自能延续。如果朱家祖上不积德,合该断绝,也不是我一人之力可以挽回的了。

“我像一块木柴,烧得热烈,火焰高涨,烧成了炭仍能煮饭,如今已烧成了灰了,就洒了吧,让风吹到天上去吧!不想再把这把灰也拿去沤肥了!”

又絮絮地对祝缨说:我不知道还能做什么!我受的屈辱也够了。

既然荣辱不由己,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再活着,我的心意愈发难平。

我不知还要怎样才能畅快地活。

笔锋一转,她对祝缨说:须眉男儿,当自强。三郎不会久居人下的,高官得做、骏马得骑的时候如果还想着我、觉得我没那么可恶,路过家乡来给我烧一刀纸就好了。

她回忆了许多祝缨童年时候的事,说祝缨小时候就聪明,一听就会,她当时心里可不是滋味了。因为她的儿子大郎正经学全天的,祝缨就只能听个半天,祝缨还不能天天听课,还得出去挣钱。但是大郎常说,学得不如祝缨。她好强啊,好强了一辈子,不是很想让祝缨旁听的,最后拗不过儿子儿媳才点头的。说希望祝缨不要记恨自己当时的吝啬。

又提到了张仙姑,说张仙姑也是很不容易的,但是祝缨对张仙姑就话很少,正事儿也不跟她讲。做母亲的人,孩子亲不亲近自己,难道感觉不到么?张仙姑读书少,说话也不够文雅,但却是真心关心祝缨的。设若她有不着调的地方,祝缨也应该包容。而且张仙姑内心很不安的,于妙妙又检讨自己,招了女婿之后是想收拢女婿的,所以张仙姑是酸了的,就会有不得体的地方。这不是张仙姑的错。

接着又写了许多对祝缨接下来“仕途”的劝告,说黄先生就是个很聪明的人,让祝缨仔细回忆一下黄先生的行事。又说了于平做事不厚道之处,以及黄先生至少表面上的周全怜悯。接着又说了衙门中的处事,再三强调,自己是个县衙世代文吏出身的人,知道的是县衙的事,京中大衙门的事她也不清楚,但是很想把自己所知道的都告诉祝缨。

这一部分写得尤其的长,比之前于平跟祝缨吹牛时说的要实在得多也细致得多,这份仕途经验足占了整封信一半的篇幅。譬如如何分辨同僚,如何分辨同僚之间的关系,怎么办事,办事的分寸、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是完全照着正人君子的要求达标就是最好的等等……

最后郑重的强调:不想跟儿子丈夫葬在一起了,远远看着他们的坟就好。真的,跟他们在一起,又要操心了。离得远一点儿,能看到他们,又不用听他们质问为什么早早就下来了,为什么不把朱家照顾好。想操心的时候离得远了,够不着了,也就闲下来了。如果能够这样,或许内心就可以得到平静了吧。

可以了,可以清清净净的走了。当家主母,太累太累,就让她安安闲闲地死去吧。

“真好,我终于顺着自己的心意,安排好了一件事了。”她最后说。

信和东西是托黄先生捎的,送完信,她回家之后刚好是个离开人间的吉日。估计祝缨收到信的时候已经上京了,官司也差不多了,亲也认了。希望祝缨和花姐在鲜花着锦中看到她的信可以有耐心地看完,也不要觉得扫兴,能够好好想想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如果还想着她,这会儿在京城了,回乡也来不及了。

然而,于妙妙这件事也没安排准。正常情况下于妙妙的信应该是在祝缨她们抵京办完事之后才能到达,但是下雨延缓了行程、黄先生假公济私,发了个快传。他们这一路离京还有些距离的时候,信就到了!

………………

于妙妙将一封信写出了一本书的厚度,祝缨又从头读了一遍,祝缨现在思考一件事——于妙妙也给花姐送了东西,有没有给花姐写信告知同样的内容?如果没有,要不要现在就去找花姐,告诉她于妙妙有轻生的念头并且在安排后事?还是设法拦住不让花姐现在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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