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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鹏二世为人,一看高力士的脸色,就猜到高力士的想法。
“高公公,给你报个喜,前些日子跟昌隆行签了一份契约,根据契约,昌隆行一年内包售不低于一万辆脚踩车,我算过,扣除人工、材料、税费、灯油火蜡等开销,每辆脚踏车保守估计赚二贯,一万辆的利润就有二万贯,也就是高公公可以分得不少于六千贯,摊子铺开后,以后利润翻番不是问题。”郑鹏小声地解释。
多少?一年六千贯?
以后翻番不是问题?
高力士闻言楞了一下,有些惊讶地说:“一间小小三宝号,一年能有二万贯的收成?”
对高力士来说,一年经手的钱何止千万,区区几千贯只是一个零头,问题是公家的钱和属于自己支配的钱,完全是两回事。
公家的钱,是姓“公”,就是拿得到,也怕不太干净,再说那么多人盯着,谁也不知什么时候成为别人的攻击的目标,可是属于自己的钱,怎么花都不怕。
三五百贯高力士不看在眼内,可六千贯,还有可能是一万多贯,就是高力士也得另眼相看。
一个普通的农庄,能有一百几十贯的收入,已是丰年;一间普通的店铺,能有三五百贯,已算生财有道,可是一间店铺能几万贯的收入,那是天才。
“有”郑鹏一脸自信地说:“高公公放心,这些钱来得干干净净,绝对不会有任何问题,我们也不会打着高公公的旗号去做欺行霸市、鱼肉百姓的事。”
高力士有些不好意思了:“杂家都没出到什么力,原以为郑判官是闹着玩玩,没想到小作坊大买卖,利润这么丰厚,正所谓无功不禄,这笔钱太多,受之有愧,受之有愧。”
什么事都没做,可占了最大的份子,高力士倒是有点不好意思。
主要是高力士对郑鹏的印象很好,就是做买卖,也认为他是做买卖的读书人,以文人自居的高力士,也很佩服郑鹏的才学。
最重要的一点,是李隆基对郑鹏的态度。
郑鹏一脸认真地说:“高公公这话,那是打某的脸了,有一句话叫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很多人就是看不得别人看,看到别人好,不是敲诈就是抢夺,有些人为了自保,主动投靠有权势的大人物,每年要上次一半的利润,有的甚至高达七成,现在给高公公三成,说到底就是看高公公好说话,占高公公便宜了。”
顿了一下,郑鹏继续说:“以高公公地名望和地位,别人就是上交七成、八成,高公公也未必搭理他们呢。”
这番话说得入情入理,大唐商贾的地位不高,没有靠山很容易成为权贵眼中的肥肉,有的为了自保,上缴大部分利润并不是鲜闻,听了郑鹏的话,刚刚有些不好意思的高力士,突然觉得自己变得伟大起来。
“那倒是,平常人,杂家也懒得理会他,对了,郑判官,这么急找杂家,所为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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