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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不稀奇,镯子的做工也相当一般,贵重的是镶嵌在上面的几棵珍珠。莹白色的珍珠,带着柔和的光泽,在东部大陆极其少见,价格也相当昂贵。但在巫之城,海民们给出了“良心价”,姑娘差不多都能买得起。
“团主,这里的集市已经结束了,我们什么时候启程?”
年老的鼓手从还是一个孩子时就在乐团中生活,和团主算得上是朋友,也或许是团主唯一的朋友,对他,团主极少表现出吝啬和狡诈的一面。再唯利是图的人,也需要朋友。
“先等等。”乐团团主坐在毯子上,在羊皮卷上计算这段时间的收入,“等到商民将这里的消息传开,就是我们大把赚钱时候。隆里斯,不如趁着这段时间到外边走走,你不是一直想见大巫吗?听说大巫也会逛集市,说不定有机会见到。”
虽然城中的大部分地方他们都不被允许靠近,但城外的绿洲和尚未结束的摊位上仍有不少好东西。例如珍贵的白麦,可以保存很久的果子,极其难得蜂蜜,漂亮的驼毯。每天在神殿上空都会聚集大量的鸟群,在大陆的其他城邦,根本看不到这样的景色。
这里是普兰城主的领土,神殿中供奉着天神,居住着能聆听天神之音的神谕者。
这一切,都是天神的恩赐。
鼓手拍了一下鼓面,明白了团主的意思,接受了他的建议。
离开营地,老迈的鼓手沿着流淌在城内的河流走着,不时能看到或顶或提着水罐的姑娘,她们穿着色彩花纹各异的长裙,漂亮的头巾遮住了面容,只露出一双双美丽的眼睛。
风吹过水面,一片巴掌大的叶子落在水中,打着漩,模糊了水中的剪影,只余下水边清脆的笑声。
远处传来牧人们悠长的号角声,鼓手停住脚步,曾经,他也和家人一起过着游牧生活,父亲,母亲,兄长,年幼的弟妹。他的部族并不强大,生活也很艰难,孩子们却很快乐,抱着羊羔,追着牛犊,在记忆中留下最宝贵的时光和父亲的教导。
“我们的部族传承自帝国时代,我们的祖先曾是宫廷里的乐手,为帝王和大巫演奏。我们族里的姑娘也曾被选为巫女,在神殿中侍奉大巫……”
“是欧提拉姆斯神殿吗?”
“不。”
每当这时,父亲的神情就会变得十分复杂,复杂中带着仇恨与几许落寞,“是在古老的的巫之城,阿莫西人只侍奉真正的大巫,属于亚兰的大巫。”
年幼的隆里斯听不懂父亲话中的深意,也不明白为何父亲会带着族人远远离开效忠于欧提拉姆斯神殿的城邦和部族。直到那一天,他们在大漠深处遇到了袭击,不是沙漠强盗,而是其他部族,为首的是一名强大部族的巫女,她下令将自己的族人全部杀死,连女人和孩子都不放过。
父亲兄长战斗到最后一刻,临死前仍护卫着其他的族人。
母亲喂他和年幼的弟妹喝下了毒药,笑容中满是慈爱和哀伤。
“阿莫西人永远忠诚于亚兰大巫!欧提拉姆斯神殿是可耻的背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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