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莘奴在一旁看得分明,顿时一惊,连忙端起一旁放置的一杯清水给他递了过去,懊恼地道:“都这般田地了,你那些忠仆孝徒都不在身边,就自己学着照料些自己,羸弱成一朵娇花,究竟是要摇曳给谁看……你总是咳血,是余毒未清的缘故。厨下有从商人那购得的番韭,有清热润肺的功效,我用它炒肉给你吃可好?”
王诩就着她的手慢慢饮下半杯清水,这才说道:“有劳了。”
虽然新近荣升为了鬼谷子的家主,可是莘奴却丝毫没有察觉自己这家主做得却依然是以前的活计。
因为在鬼谷里吃惯了炒食,莘奴前些日子高价从黑市商人那买来了铁再锻造成锅,这才能吃上以前吃惯了的炒食。
只是别的庖厨都用不惯炒锅,还需她亲自来烹制,将铁锅架在火上很快就热了锅,再挖取一块乳白色的荤油进去融化成热油,放入切成薄片的鹿肉,翻炒调味,临出锅时,加入撕碎了的番韭,一时间香味扑鼻。
毕竟相处了那么久,莘奴是最了解男人的口味的。熬煮的细粥多粟少米,大块的炙肉切成薄片,再沾以姜盐作料。
将吃食摆在他的面前时,男人看着铺摆得赏心悦目的食物也甚是满意,这才慢慢地拿起筷子大口地吃了起来。
现在的他倒不似瑛娘描绘的那般不食人间烟火了。很快的功夫,碗碟俱要见了底。
莘奴见他终于肯吃东西了,心内也是一松。有苗施肥不怕长,只要他肯好好将养,再重的伤也是有痊愈的一日的,到时……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犹自神游的功夫,嘴边突然被塞入了东西,莘奴还没有回神便惯性地张开口,等回过神时,才发现被男人塞了一筷头的烤肉。
“怎么变得这么瘦?样子没有以前好看了。”男人心安理得地说了这么一句,复又大口地继续喝着细粥。
莘奴恨恨地嚼着嘴里的肉,只当自己烹煮的这一顿饭白白喂了赖皮的狗儿。
等他放下了碗筷,莘奴这才复又说道:“如今你这般情形,总是在我这外人身边不大好,不如我修书给秦国的王女嬴姬,叫她派人来接你走吧!”
王诩顿起茶杯漱口,优雅地用巾帕擦过了嘴后问道:“为何要找她?”
莘奴冷着脸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她是你的妻子,自然与你同甘苦,你落入贱籍的事情,也唯有借助她的力量才可掩盖下去。总比你的弟子知道他们的谪仙恩师被贬斥为奴要强吧!”
也不知是哪句好笑,逗得王诩轻声一笑,才慢慢道:“她不是我的妻子。”
见莘奴无动于衷,明显不信的样子,他又补充道:“当年她的母亲有恩于我的母亲。她们二人便定了婚约,将嬴姬许配给我。不过我一早便与嬴姬言明不会娶她,也与他的兄长提过,莫要因为我耽误了她的姻缘。”
如果用一个字来形容人的极致,你会想到哪个字?在龙羽大陆,人们把当世的无双之人称为“绝”,以此诞生了诸如“剑绝”,“诗绝”,“艳绝”等一百零八绝。主角就出生在这样一个环境,本无依无靠的他遇到了先生,开始了自己的成长之路。可是大陆的形势波诡云谲.........
【温文尔雅半冷不热搞双商攻x馋嘴武力值超高只对攻憨的雪豹受】 一逝,二世,贺乙转生来到了一个历史书上没提及过的朝代,接替了在山上破屋里孤独病逝的一位农户之躯,虚弱得连下床都艰难。 他重新活了,但又没有完全活。 本以为会是短暂重开的第二世,谁知…… 穿来第一日,床脚被扔了只野兔。 穿来第二日,屋里多了只长尾雉鸡。窗外还隐约看到一条毛茸茸的斑点大尾巴在来回摆动…… 他这是被包围了?总不能是被投喂了吧? ps: 主美食,真的种地,造房,打猎,钓鱼。 会有少量金手指(仙露),金手指会在比较后的章节才出现。非爽文。 朝代架空,不过为了能多一些吃食种类,已有的农作物方面主要参考明朝。...
目前拥有三卷,为人师者系列在前面两卷,建议直接观看第三卷,这一卷讲的是作者的故事以及思路,和前面两卷没有什么必然关系......
(无系统,无后宫,不重生,不穿越,不修仙,不是爽文,节奏可能有些缓慢。)(本小说所有国家名、地区名、人名以及专有名词皆为化名,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本小说内容、故事情节纯属虚构,如有雷同,也是巧合。)这是一段普通的旅程,一个普通人类女孩和一台普通机器的旅程。......
苏莞尔嗜甜,喝拿铁通常需要额外加糖。而叶璟和最爱力士烈特,100的咖啡浓度能感受到咖啡豆清新上扬的口感和香甜的余味。苏莞尔:婚姻和睦是建立在和谐的生活习性上的,看来我跟叶先生真的不大适合做夫妻。叶璟和:只要床事和谐,其他方面的矛盾在我看来都有转圜的余地。...
李玄真意外去世,胎穿到修仙界的云雾李家,只是云雾李家只是个刚刚建立的微型修仙家族,他更是创立者的同辈。于是,云雾李家多了个三始祖。看着天赋强大的家主哥,又看了看喜欢瞎忙活,浪费资质的二姐,最后再感受着资质普通的自己,李玄真心累啊。幸好穿越者配备着金手指的,他发现跟着自己穿越而来的祖传的玉碗竟然是个宝贝,可以炼化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