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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一切都安好着(第1页)

游归镇,品羽书房门前,多了一个摊位,要是去过葛云镇的人看到这个摊位,心里会不经意地说一句:这个摊位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的?还有这摊主,很面熟啊。要是主动上去问上一句,那你就会知道,这摊主和摊位,正是从那葛云镇搬来此处的。

此处的生意倒是没有葛云镇那边的好赚,因为这里的人们大多数文化水平高,基本的字都会写,除了一些高深的字,可是那高深的字也不需要他来写啊,那隔壁的书斋就有那苏礼先夫子、还有那蝎天宗的白无忧道长在。

虽然写家信的生意少了,但是那少年少女的情信可少不了。正所谓,纸短情长,一张纸怎么能装得下对倾慕者的欢喜呢。至少要三张以上,还要在最后落笔处加上自己的印章,什么情比金坚啊,山盟海誓啊,非你不娶啊,非你不嫁啊。最后的,最后的,顺便在信封里放一两件小饰品,哇噻,这爱情不就妥妥的来了吗。

余守写完最后一个字,用扇子轻轻地往信上扇风,让墨汁能干得更好,趁着这段时间,便问道:“公子,选好印章的内容了吗?是用白头偕老呢?还是用情比金坚呢?看这信的内容,你是想像那女孩子表达自己的心意吧,那我建议你用这个非你不娶更好一些。”

只见那位年轻人摇了摇头,说自己心仪的女生好像也有了自己的心上人,自己写这么一封信,只是跟她诉说自己的心意而已,至于日后等不等,能不能等得到,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此刻仅仅想把自己的心意表达出来。

余守点了点头,于是再次拿出一张红纸,在上面写上:凌姑娘,陈某欢喜你许久,且知道你心中早已有意中人,然而,陈某还是想向你倾诉一下自己的心声,请不要觉得为难,按照你看完这封信的心中第一所想即可,要是你也欢喜陈某,愿在后天未时,鹊心桥相见。如若不欢喜,便找人退回这封信来即可。

“你看这样写如何?”余守把纸递过去,那少年看着纸,满意地点了点头,接着目光呆滞,到最后,竟然有一滴泪从他的眼角处渗了出来。

余守果断把纸抢了过来,当着他的面直接撕碎掉,大骂道:“兄弟,喜欢一个人不应该是这种状态,喜欢一个人就应该大声告诉她,大声告诉所有人。她有权利不喜欢你,但是没有权利阻止你喜欢她。不能成为恋人又如何,日后不能成为朋友又如何?我喜欢你就是喜欢你,就是在这个阶段遇到了你,无论这个阶段是怎么样的,我就是觉得这个阶段是最好的。无论你是否选择我,我也会为自己的年少轻狂而买单。”

“喜欢一个人,真的可以不用跟她在一起吗?”那少年问道。

“要是她跟你在一起之后,你两都不开心,这婚结得有意思吗?爱情这条大道,就没几个人能真正看透的,每一对情侣,夫妻都有不同的爱情之道,小弟我只能告诉你,喜欢一个人没错,你喜欢她没错,她喜欢别人也没错,错过一个姑娘确实很伤,很痛。但是,男未婚,女未嫁,你现在还有机会啊,这封信直接交到她手,然后大声地告诉她,我喜欢你。诺,加上这支穗青玉发簪,成功率直接能到八成之多。对自己有点信心,或许她所说的心上人,是你呢。又或者说,你这一做法,就能感动到她呢。”说着,便把那支穗青玉发簪递给了少年。

那少年好像有被余守说动到了,果断把那几十个铜板放在桌子上,把穗青玉发簪放进信封里,没错,就是要这么的霸气才行。少年走的时候,是挺起胸膛走的,跟来的时候恰恰相反。

余守摇了摇头,世间有很多情感,唯独爱情这条道路,最让人抓摸不透,但亦是让最多人随之向往的。

余守低着头,看着一个高大的影子,得了,又是一个痴情之人,要么是初萌芳心的,要么是为情所困的。

“说吧,这位公子,你这封情信又该如何写呢?”余守手持毛笔,沾了沾墨水,准备好下笔。

“我是来算命的。”

咦,这把声音,有点熟悉的。

只见余守一抬头,立即摔倒在地上,那不是用刀用得很溜的那个少年吗?之前把范大头那群人压得死死的,结果又被称为自家兄弟的阿强给带走了,怎么现在又回来了?

“你怎么在这的?”姜止反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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